宋徽宗赵佶以独特的笔法自创一种书体——瘦金体,又名瘦金体、瘦筋书或瘦筋体。“筋”的异体是“觔”,其中“角”在古代有“肉”的意思,也是“肉中含有力量”之意。从书法角度上研究,“筋”是指“有力度”——以瘦不剩肉、抛筋露骨为其特征。而瘦筋书是根据赵佶所写作品的书法特征来取名的。现藏上海博物馆的《千字文》,可以作为“瘦金书”的代表。《千字文》上的字体,瘦劲如金,骨法挺劲,有一种飘逸清新之态。学人对宋徽宗的瘦金书有三种不同的称,莫衷一是,常常造成研究上的混乱。究其原因:一是在流传过程中对“瘦金书”这个概念理解不同,导致不同称谓的出现;二是字体与书体概念混淆所致。
“书”与“体”二者所指范围不同。“书”是就整个书法发展而言的,有楷书、行书、草书等,“书”中包括“体”。“体”是就个人而言的,是指个人书法风格所具有的特征,即个人所特有的,叫“某体”,如唐代的
柳体、
欧体等。
黄简在《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和体系》一文中,首先提出“字体”和“书体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“字体是从文字学的角度说的,考虑的基点是文字的结构。凡结构上符合共同原则、形体具有共同特点的同一系统的文字可称一种字体。书体是从书写角度说的,考虑的基点是书写的风格。凡文字上书写具有共同特征或具有某一成熟的艺术风格者,可称为一种书体。”从黄简的分析来看,“瘦金书”指的是一种字体,而“瘦筋体”指的是一种书体,也就是说,赵佶瘦金书实际上也可称为瘦金体。
潘晓晨在《何谓字体、书体?二者有何分别?》一文中认为:“所谓字体,指字的型制,是按字的形体构造和共同特点分类的。它随文字产生和发展,如
甲骨文、
金文、
篆书、
隶书、
行书、
草书、
楷书等都称为字体。书体则是依书写的特点和风格而区分……字体是从文字的角度所言,书体则是从书法艺术的角度而论,两者应区别使用,不要混淆为好。”
张光宾在《中华书法史》中也指出:“字体,是文字的标准‘形体’,有一定的点画,一定的结构。书体是一般人书写文字的‘体势’,它没有字体的严格。就文字衍化序言,是先有书体后有字体。”
我们从上述论断中不难获知,字体与书体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,二者所涵盖的范畴也泾渭分明。而在认识事物时,我们必须首先正确认识和理解概念的真谛或内涵,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,得出合乎理章的结论。宋徽宗书法之所以出现三种说法,其根源也正是对于“字体”与“书体”两个概念的混淆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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